我朋友辦了個幼兒園,職員全是20到30歲的女老師,應考慮到單位用人的特殊性,簽合同時說好想懷孕要先和單位商量,以便單位好安排工作,她們都同意的,可現在她們無論是結了婚的,還是沒結婚的,幾乎都懷孕了。我朋友是下崗才湊錢辦的幼兒園,這些懷孕的影響工作效率,受家長投訴不說,按法律更不能和她們解除合同。如再請老師,經濟上也負擔不起,現在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請問:難道就沒有這種保護創業者正常經營的法律條文嗎?急切盼望提供解決的合法辦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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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朋友不得辭退懷孕的老師2,你朋友可和懷孕的老師就懷孕后任何繼續做好本職工作談一次話,并就合同約定的內容和現在的事實帶來的后果,雙方協商一個可行性方案。3,盡快的招募相應數量的老師,以維持正常的教育工作。4,就懷孕老師違約帶來的教學的不穩定和生源的影響,你朋友要和她們說清楚。招募新老師所產生的費用(損失)是因為她們的違約造成的。依據合同的約定,可要求她們承擔違約責任。注意:在處理的時候,一定要謹慎。只能談違約(事先沒通知你)給教學到來的損失和師源的措手不及,重新招新老師的費用由她們要承擔,不能談她們能不能懷孕的問題。談到她們知難而退,自己提出辭職。你就大功告成了。通過法律程序也可,因為她們的懷孕沒有事先通知你朋友,使你朋友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一時無法找到新老師,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導致了學校教學的不穩定和學校聲譽的負面影響(家長投訴)。要求她們承擔因此造成的(臨時高薪招聘老師的費用)損失和學校名譽的損失。
熱心網友
如果單位全是女職工的話,建議參加生育保險,以后能得一筆補助,減輕些負擔。另外,你的合同的約定是無效的,還是不要考慮這方面的問題。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產前一個月,產后2個月應安排產假,產假不得少于90天。另有一個星期的適應期。建議看下《女職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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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的朋友真走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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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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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聘已生過小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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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員工共多少人?集體懷孕對你朋友的經營來說是有影響的,反過來還要你朋友為他們買單這是說不過去的。更何況你們先前還填了提前通知的合同?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建議你先找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情況,咨詢他們該怎么處理,再作長遠打算。不然,你朋友的幼兒園可能要面臨倒閉和被人起訴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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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光憑她們違約在先還是辭退不了,但是應該以此為由扣發工資,省下錢來招聘新人。等那些懷孕期一過就把她們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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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違約在先,考慮到事情的特殊性,你朋友可以辭退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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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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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至分娩前期,沒有文件規定可以不上班。即使全部女工同時分娩,你們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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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憑你以上只言片語很難給你什么建議.最大的敗點在于雇傭合同,然而最大的勝點也在于雇傭合同.如果方便你可以把合同原件內容傳送上來,我幫你分析分析.(本人是某大學法學院教師) 當然如果不方便的話,眼前我只能告訴你:你未必不能解除雇傭合同.不錯,你不能僅僅因懷孕就解除勞動者(關于限制他人結婚權\生育權的合同約定部分是無效的),但是你完全可以因為她們懷孕期間的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以及嚴重失職給雇主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解除合同. 對于這一規定,實際上就是立法者對勞動者懷孕期間部分行為的限制,以彌補雇主的不利益,從而尋求私權主體之間利益保護的平衡點. 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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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以后千萬要招聘已經生過了小孩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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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情在于你朋友自己沒有處理好,先前你們在簽約是應該有明文規定:如果女職工要懷孕應提前1-2個月找上司談話協商有關事項或者是上交書面性的文字以作他日之用,雖然這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現在的法律是只講事實。現在出現這樣的結果你作為老板 我想你也不能做什么有違規定的事情來。畢竟合同法明文規定不得無故解雇員工。 2、 作為員工也不應該這樣 ,首先必須考慮到事情的后果,現在事情已出了,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雖然不能解雇你們,但從人性的角度看 也應該對此事有點表示,任何原因都不是造成耽誤學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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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了在已簽定的合同中,是不可以辭去懷孕職工的,而且工資待遇也是受保護的。不過可以雇傭短期的臨時人員呀。我的一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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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線法律工作室的回答恐怕于法無據,不能實行的,而且要懷孕的教師承擔損失也不公平。結婚生子是人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這種基本人權的,因而當初的協議也應該是無效的,所以我認為這件事如果訴訟到法院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你可以去向法律專家咨詢。到了目前這種境地,我實在想不出好的解決辦法,只有向政府部門求助,畢竟是事關下一代與社會安定的事情,政府應當責無旁貸。當初為什么要招聘清一色的未婚女青年呢?經營者事先就應該想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才能將經營風險減到最低,愿你的朋友能從這件事得到教訓,壞事或許會變成好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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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都同時懷孕!沒結婚的也懷孕!是不是怕自己的工作量大啊?如果有欺騙,那是不是就該有保證了呢!建議你是否可以調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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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他們說分開2。少找點沒結婚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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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可以按她們的產期進行合理的安排,再說遇到這種情況政府應該可以解決一部分困難,然后,讓你的朋友在幼師學院找一些學生代課,她們一般都會去做的,因為她們走上社會后需要這一部分經驗,再說也可解決她們自己現有的問題,祝你朋友早日走出困境,越辦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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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老師還是很讓男人喜歡嘛!一個個都有了,哈哈,這是好事情嘛!不過對于你朋友(不會就是你吧!呵呵!)來說,這也好不到哪去,那些男人把你的職工肚肚搞大了,你沒有想法嗎?還一個個都這樣了,你呀你的朋友們,這樣怎么行呢? 你們那個約定,有沒有在合同體現出來,如果你們是口說的,那就不好辦了,你們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快點招一些好的老師過來,不好的問題就是怎么樣讓這些“大女人”走人且她們還不找你朋友事,是這樣吧! 我想一下! 能和她們說的過去的話,就和解,讓她們自已辭工,雙方都好! 不行的話,有合同你怕什么,她們讓你難做的很,是她們的不對,就是不仁義之舉,你可以說很客氣讓她們就這事給你一個說法,現在已讓你們搞的開不下去,老師都這樣了,你們叫我怎么開呢?她們認為不是這樣的話,就起訴她們,還要讓她們一個個慢慢的走人,要不然你一下子叫她們會走了,那些小寶貝看老師都不見了,會哭的,這樣總不好吧!那你們和生意不沒有了嗎?是吧! 不好意思,我只能說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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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按勞動法辦,創業者應當承擔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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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沒道德了,合同里既然說過要懷孕的話提前通知,就應該按合同辦事啊,讓她們賠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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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去咨詢律師這個太專業了,一般網友可以回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