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兩個孩子追打孩子丙,甲乙在摔打丙過程中,一夜摔倒了,但沒出現什么問題,下午還能正常上學。但乙的父母硬咬定是孩子丙用腳給勾倒的,要求丙的父母給他一千元錢。遭到拒絕后,在沒什么有力的證據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醫療費,而檢驗證明乙沒任何問題。沒等法院判決,又到醫院檢查,再一次起訴,增加了索賠額度。這部明明是敲詐勒索嗎?請問應怎么辦?
熱心網友
首先這不是敲詐勒索,同意一樓的說法對方當事人起訴你們沉著應訴就好了沒必要驚慌害怕并不是什么事鬧到法院就能賺到便宜不過在法庭上你要注意對方的證據,謹慎應對不利于你的證據只要他沒什么有力證據 你大可放心
熱心網友
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對方沒有充分的證據來支持他的主張的話相信法院會依法辦事的~
熱心網友
這樣的行為不屬于敲詐勒索.因為到人民法院起訴是他們的權利,至于官司是輸是贏,法院的審理是憑借證據進行判斷的。 如果對方起訴的不是事實,他是不可能有什么證據的,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他的觀點的。但是你們必須為此付出時間去同對方打官司。
熱心網友
這不屬于敲詐勒索;法院的審理是要看證據的,對方說的一切,是需要證據的,如果不是真實的事情,沒有發生的事,他是不可能有什么證據的;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是不可能隨意判決承擔責任的.所以,你們不必擔心.
熱心網友
首先應該明確,這樣的行為不屬于敲詐勒索; 這只能認為是對方無理反纏,不講道理罷了. 對方到人民法院起訴是他們的權利,至于官司是輸知識贏,法院的審理是憑借證據進行判斷的, 即使官司的結果是輸,他就是愿意到法院打官司,法院也是不能拒絕他的. 如果不是真實的事情,沒有發生的事,他是不可能有什么證據的,即使有,也是假的;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他的觀點的.
熱心網友
不是敲詐勒索,反正法院也不會受理,不要理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