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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T: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的現實選擇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模式,根據稅收一致性、公平性和與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及各種征稅模式對企業年金涉及主體的客觀影響,可考慮對我國企業年金實施EET模式,允許企業雇主與員工從他們的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并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征收個人所得稅。EET模式在前兩個環節不對企業年金計劃課稅,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領取環節對養老金課稅,與基本養老金的征稅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稅法上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原則,企業年金畢竟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讓退休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企業年金則是為了讓退休員工在退休后還能享有高品質的生活,因此政府為了防止效益好的企業、收入高的職工大量繳費以避稅或偷稅,應當在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征稅以避免避稅或偷稅,并通過領取環節的征稅來實現社會稅負公平。同時,為保證公平對待企業內部的高薪員工和中低收入水平的員工,不能無限制的對年金計劃免稅,而應是在一個合理的限額范圍內,在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的初期,在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這個限額范圍可以給得高一點,目前,國外大部分國家規定給予不超過工資的10%免稅。再次,根據專業人士測算,我國2002年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657萬人,企業年金總稅收支出為18.3億元,占GDP的0.017% ,總稅收的0.104%。 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稅收支出比較低,在我國財政承受范圍之內。根據前面稅收模式對國家稅收的財務影響的測算,EET模式并不會造成財政支出的巨額增加,而且以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良性發展的趨勢來看,實施EET模式是目前我國財政狀況完全能承受得起的。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也曾指出,假定從2003年起,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企業普遍建立起企業年金制度,未來20年企業年金總積累額將達到4。75萬億元。國家累計減稅總額在2020年將達到9480億元,但這意味著國家每減少1元稅收,可使企業年金增加5元積累,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公共財政支出。退一步講,一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與否,不僅與稅收優惠有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濟實力。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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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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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T: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的現實選擇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模式,根據稅收一致性、公平性和與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及各種征稅模式對企業年金涉及主體的客觀影響,可考慮對我國企業年金實施EET模式,允許企業雇主與員工從他們的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并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征收個人所得稅。EET模式在前兩個環節不對企業年金計劃課稅,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領取環節對養老金課稅,與基本養老金的征稅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稅法上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原則,企業年金畢竟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讓退休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企業年金則是為了讓退休員工在退休后還能享有高品質的生活,因此政府為了防止效益好的企業、收入高的職工大量繳費以避稅或偷稅,應當在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征稅以避免避稅或偷稅,并通過領取環節的征稅來實現社會稅負公平。同時,為保證公平對待企業內部的高薪員工和中低收入水平的員工,不能無限制的對年金計劃免稅,而應是在一個合理的限額范圍內,在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的初期,在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這個限額范圍可以給得高一點,目前,國外大部分國家規定給予不超過工資的10%免稅。再次,根據專業人士測算,我國2002年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657萬人,企業年金總稅收支出為18.3億元,占GDP的0.017% ,總稅收的0.104%。 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稅收支出比較低,在我國財政承受范圍之內。根據前面稅收模式對國家稅收的財務影響的測算,EET模式并不會造成財政支出的巨額增加,而且以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良性發展的趨勢來看,實施EET模式是目前我國財政狀況完全能承受得起的。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也曾指出,假定從2003年起,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企業普遍建立起企業年金制度,未來20年企業年金總積累額將達到4。75萬億元。國家累計減稅總額在2020年將達到9480億元,但這意味著國家每減少1元稅收,可使企業年金增加5元積累,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公共財政支出。退一步講,一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與否,不僅與稅收優惠有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濟實力。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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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模式,根據稅收一致性、公平性和與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及各種征稅模式對企業年金涉及主體的客觀影響,可考慮對我國企業年金實施EET模式,允許企業雇主與員工從他們的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并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征收個人所得稅。EET模式在前兩個環節不對企業年金計劃課稅,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領取環節對養老金課稅,與基本養老金的征稅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稅法上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原則,企業年金畢竟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讓退休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企業年金則是為了讓退休員工在退休后還能享有高品質的生活,因此政府為了防止效益好的企業、收入高的職工大量繳費以避稅或偷稅,應當在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征稅以避免避稅或偷稅,并通過領取環節的征稅來實現社會稅負公平。同時,為保證公平對待企業內部的高薪員工和中低收入水平的員工,不能無限制的對年金計劃免稅,而應是在一個合理的限額范圍內,在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的初期,在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這個限額范圍可以給得高一點,目前,國外大部分國家規定給予不超過工資的10%免稅。再次,根據專業人士測算,我國2002年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657萬人,企業年金總稅收支出為18.3億元,占GDP的0.017% ,總稅收的0.104%。 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稅收支出比較低,在我國財政承受范圍之內。根據前面稅收模式對國家稅收的財務影響的測算,EET模式并不會造成財政支出的巨額增加,而且以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良性發展的趨勢來看,實施EET模式是目前我國財政狀況完全能承受得起的。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也曾指出,假定從2003年起,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企業普遍建立起企業年金制度,未來20年企業年金總積累額將達到4。75萬億元。國家累計減稅總額在2020年將達到9480億元,但這意味著國家每減少1元稅收,可使企業年金增加5元積累,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公共財政支出。退一步講,一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與否,不僅與稅收優惠有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濟實力。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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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模式,根據稅收一致性、公平性和與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及各種征稅模式對企業年金涉及主體的客觀影響,可考慮對我國企業年金實施EET模式,允許企業雇主與員工從他們的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并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征收個人所得稅。EET模式在前兩個環節不對企業年金計劃課稅,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領取環節對養老金課稅,與基本養老金的征稅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稅法上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原則,企業年金畢竟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讓退休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企業年金則是為了讓退休員工在退休后還能享有高品質的生活,因此政府為了防止效益好的企業、收入高的職工大量繳費以避稅或偷稅,應當在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征稅以避免避稅或偷稅,并通過領取環節的征稅來實現社會稅負公平。同時,為保證公平對待企業內部的高薪員工和中低收入水平的員工,不能無限制的對年金計劃免稅,而應是在一個合理的限額范圍內,在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的初期,在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這個限額范圍可以給得高一點,目前,國外大部分國家規定給予不超過工資的10%免稅。再次,根據專業人士測算,我國2002年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657萬人,企業年金總稅收支出為18.3億元,占GDP的0.017% ,總稅收的0.104%。 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稅收支出比較低,在我國財政承受范圍之內。根據前面稅收模式對國家稅收的財務影響的測算,EET模式并不會造成財政支出的巨額增加,而且以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良性發展的趨勢來看,實施EET模式是目前我國財政狀況完全能承受得起的。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也曾指出,假定從2003年起,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企業普遍建立起企業年金制度,未來20年企業年金總積累額將達到4。75萬億元。國家累計減稅總額在2020年將達到9480億元,但這意味著國家每減少1元稅收,可使企業年金增加5元積累,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公共財政支出。退一步講,一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與否,不僅與稅收優惠有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濟實力。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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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T: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的現實選擇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模式,根據稅收一致性、公平性和與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及各種征稅模式對企業年金涉及主體的客觀影響,可考慮對我國企業年金實施EET模式,允許企業雇主與員工從他們的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并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征收個人所得稅。EET模式在前兩個環節不對企業年金計劃課稅,與基本養老保險一樣,領取環節對養老金課稅,與基本養老金的征稅制度有所不同,符合稅法上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原則,企業年金畢竟不同于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讓退休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企業年金則是為了讓退休員工在退休后還能享有高品質的生活,因此政府為了防止效益好的企業、收入高的職工大量繳費以避稅或偷稅,應當在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征稅以避免避稅或偷稅,并通過領取環節的征稅來實現社會稅負公平。同時,為保證公平對待企業內部的高薪員工和中低收入水平的員工,不能無限制的對年金計劃免稅,而應是在一個合理的限額范圍內,在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的初期,在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這個限額范圍可以給得高一點,目前,國外大部分國家規定給予不超過工資的10%免稅。再次,根據專業人士測算,我國2002年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657萬人,企業年金總稅收支出為18.3億元,占GDP的0.017% ,總稅收的0.104%。 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稅收支出比較低,在我國財政承受范圍之內。根據前面稅收模式對國家稅收的財務影響的測算,EET模式并不會造成財政支出的巨額增加,而且以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良性發展的趨勢來看,實施EET模式是目前我國財政狀況完全能承受得起的。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也曾指出,假定從2003年起,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企業普遍建立起企業年金制度,未來20年企業年金總積累額將達到4。75萬億元。國家累計減稅總額在2020年將達到9480億元,但這意味著國家每減少1元稅收,可使企業年金增加5元積累,減少國家基本養老金的公共財政支出。退一步講,一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與否,不僅與稅收優惠有關,還取決于企業的經濟實力。   目前,我國企業由于改制等各種問題,負擔過重,但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們估計短期內稅收優惠政策給予得當,會刺激不少有實力且有愿望的企業舉辦企業年金計劃,但不會出現所有企業一窩蜂似地舉辦年金計劃,造成短期財政難以承受的局面。這樣的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近期內并不會給政府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它給社會帶來的長期隱性收益則遠遠超過當期稅收收入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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