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我們采購原材料是掛應付帳款,承諾半個月付款一次,但供應商來結帳時應該做什么手續合理呢??我們現在的做法是,由 會計出具付款通知單,由總經理審批,然后到出納報銷!!這個程序是否合理,我們采購的業務特別的多!!每天都有十多筆業務要發生!!而且供應商也不是固定的,我們面對的是農戶!!!那掛帳怎么掛才合理呢!!!!!!!!!!!!!!!!!
熱心網友
1、采購時憑收購憑證入賬掛賬(收購憑證應經稅務機關批準——收購憑證可到稅務機關領取或自已印制,領取或自已印制由稅務機關決定,即按照《發票管理辦法》辦理——見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否則不能抵扣進項稅。2、付款時憑付款通知單和領款人領條記賬。分錄按fa0508所說的辦。
熱心網友
1、如果供貨方是正規單位,應在第一次付款時要求開出全額發票進行掛帳;或先讓對方打出合理的熟條,待最后一次付款時開除正式發票。2、如果對方是個體或農戶,就內部健全機制,掛帳與結帳的手續要嚴密,防治虛假成分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在帳務上原材料進來未付款.借:原材料 貸:應付帳款. 還欠款時.借:應付帳款 貸:現金(銀行存款)具體你單位怎樣規定的付款程序,只要你單位自己明白(稅務部門查帳時能解釋清楚)并且不違反財務制度就可以.
熱心網友
農戶怎么能給你發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