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辦費攤銷,稅法要求在不少于五年的時間內攤銷,但會計制度要求自企業生產、經營開始時一次性計入費用。但這生產經營開始之日是指公司工商稅務登記后開始進行國、地稅申報時,還是指企業有了銷售活動,有了收入以后呢?謝謝各位!
熱心網友
建帳時一次性進待攤費用,等有了收入再逐月攤銷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 的。
熱心網友
開辦費進入經營后的次月一次記入管理費用(是指費用部分),月末轉入利潤借方。03年會計規定開辦費 不得分次攤銷。會計和稅務不一致的,以會計為準,年末作納稅調整。
熱心網友
當你報出第一份利潤表時。
熱心網友
指企業有了銷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