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地方可以報考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考試考官資格?怎樣報名?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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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北京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辦公室申請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考試考官資格認定和管理規定的通知 2003-09-27   為做好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考試工作,現將考官具體條件和職責規定如下:  一、考官需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3年或3年以上英語教學經歷;  (二)年齡一般在25-60歲之間;  (三)中級考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級考官具有英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四)語言功底扎實、發音準確,并具有較強的口頭英語交際能力;  (五)具有較強的協調和管理能力;  (六)身體健康,并能保證按時參加口語考試工作。  二、申請考官資格的程序和管理  (一)填寫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考試考官情況登記表的有關內容;   (二)參加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  (三)接受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考官培訓考試;  (四)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對合格考官頒發資格證書,并編號儲備在考官庫中;  (五)考官由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統一管理,每次考試隨機編排到考試點;  (六)考官必須熟悉教材、考試大綱,掌握評分標準和辦法;  (七)對于在考試中違反考試紀律或玩忽職守的考官,北京教育考試院將取消其考官資格。  三、考官的職責   (一)接受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考務工作辦公室及考試點的管理,并持證上崗;  (二)必須在考試當天按時到達考試點,不得無故缺席。口試開始前30分鐘領取并熟悉口試試題,做好口試準備;  (三)根據北京市英語口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領導小組的具體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口試評分,做到公正、公平、不徇私情;  (四)在考試過程中,考官要以和藹、親切、耐心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為他們創造一個輕松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