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如果在美國離婚的話,如果財產孩子問題雙方自己已經談好了,需要多長時間離呢?是不是很短時間可以解決?另外夫妻雙方是不是剛拿到綠卡第二天就可以離婚呢?

熱心網友

加州法律:雙方協議遞交法院,法官6個月后批。因為美國離婚太多,政府希望雙方在6個月內能破鏡重圓。

熱心網友

分居兩年后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