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來我一直過著幸福而平淡的生活,兒子13歲,丈夫對我和兒子包括我的父母照顧的都很好。他是記者。假期時我們還會到外地去旅游,我非常滿足這樣的生活。一天他的同事告訴我她愛我丈夫,他們在一起一年多了,(她比我丈夫大兩歲,在她懷孕時發(fā)現她丈夫有外遇,她離婚已經9年了,孩子現在和她前夫生活。)她很能干也很有錢,她告訴我只是讓我知道有她的存在,因我丈夫對她說過不可能和我離婚。我很痛苦,我想離婚,但我又無法面對一個人帶者孩子的生活。而且我知道我還愛他。我丈夫說我就是離婚他也不會娶她的。但是他現在是舍不得我也放不下她,給他時間。她甘愿只做情人。可是我呢?我該接受這樣的生活嗎?
熱心網友
其實這個世界上的每個人都不認為他們現在的生活是他們“應該”的生活,只不過每個人的理由不同,另外,事情總不能發(fā)展到超過忍耐的極限,所以你只能盡你所能的改善你的處境,但是沒有人能完全控制自己的命運,除了每個人心里的標準不同之外,大家面臨的問題實際上都差不多。生活的本質就是選擇,我們每天都在根據自己內心的標準在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因為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完全一樣,所以對于特定的個體選擇問題,其實其他人的建議只能作為參考。所以我的建議是:首先要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就是明確自己的標準,然后的根據你的標準,選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