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的,05年5月19號那天我從廠里辭職出來了!~然后就路過一職介所,業務員說他們公司招電腦維護(當時我正不想做普工想找個輕松點事,我就進去了),進去后,主交了十元錢報名費(開了票,沒有給我,說這是公司用來做存跟的),然后我就去行政辦公室何主管那面試,她就把工資說的好高,我就更信了(是我幼稚,無癡,那天正是快到中午了,要下班了),然后談成后咧,她就要我交200元錢信息保證金,于是我就下去交了錢,然后拿了票上去,接著又談了后,然后就簽合同(只有一份的,合同上沒有談工資是多少,具體內容也忘了,記得有說如果簽了合同沒有去上班了,就算自愿放棄,200元信息保證金就沒得退,還有說就是試用三個月可退回200元信息保證金,表現良好可以一個月就退~!~!然后還說,在公司的員工如因不適應公司工作,公司可免費安排進廠,其余內容我也是多記得了,然后咧~!!當時主管就要去吃飯了,我當時也有點餓,所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簽了~~! 接著第二天就上班了,上班后才發現公司才那么不到十臺電腦,而且全是PII的老電腦,于是就在那做了二三天的事,就閑著了,就到處閑逛,閑了二三天后就償試去做業務,做了三四天,結果一個單都沒做到。這樣就做到了6月1號,上午上班老總的侄子就和我說經理要我不要做了,問我要不要進廠或者做網管,于是我就說做網管(因為公司沒事,閑著,沒業務不好做,所以我也不想做了)他當時和我說那個公司工資包吃住有1000元月,叫我下午去面試,我下午去面試一談,才知道一個月工資才500(無薪適用三天只包吃住),當時談成了,叫我2 號10點前拿行禮過去上班,可是經過我考慮后我又沒去了!~!今天早上我來到行政辦公室和張主管說要辭職,要辦些什么手續,然后他就告訴我就只有把行禮拿走主OK了,我早就想到200元是不可能有退的,因為就因退費的事,前二天還打過一次架,所以我也就沒問了。)所以我就考慮了好久,于是就沒去了。 那么我想問的是,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合同是否有效~!~我能不能告他,或者向他要回200元錢,或者問他要工資。 事情經過簡單的來說就是:他們公司顧客交了錢不給票,票全部要收回,然后內部招人簽合同大多都只有一式一份(二份的極少),然后除了做業務的外,什么職位都說是底薪800+獎金,可我進去上班后了解到,主管的底薪也才800元,那么文員,清潔工什么的怎么會有那么高的工資咧~!!公司業績一個月也才幾萬~!~如果他按照說所的工資發的話那公司不倒掉才怪~!~

熱心網友

首先收信息保證金就是違法,勞動法及勞動法規都有明確規定不準收取種名目的押金及保證金,即使你對現在的工作不滿意要辭職,對方收取的保證金也必須退回。如果有對方的收條作為證據最好,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你單位有很多這樣的人,可以聯合在一起去,同時通知當地新聞媒體去采訪,力度會更大。

熱心網友

收保證金違法的。

熱心網友

收保證金違法,到社保部門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