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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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愛來臨,隨時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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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都是這樣的,換一個人也是這樣的,可能能力還不如她。不要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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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每個人的情緒受影響不同,所帶來的痛苦也不同,有的人離婚馬上就很快樂,就進入了一段新的感情,因為他(她)覺得是解脫.而有的人就很難從上一段感情中走出來,也許一年,也許兩年,也許更長時間,看每個人自己對上一次婚姻所受的打擊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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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段新感情,我想至少也得好幾年吧!離婚才四個月,為什么就急了呢?想新感情成為舊情后再重復另一段新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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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離婚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開庭。  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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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也許是一種解脫,如果你是這樣認為的,那么你在生活中遇到一個能讓你有點心動的男人,你就會去追尋那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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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于多久,在于你是否遇到了一個可以讓你有勇氣再去嘗試一個曾經失敗的婚姻歷程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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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到兩年,不過對于我來說也許是一生,我已經懷疑家庭這種社會單位和生活的模式了,自己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