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簽的合同是三年,試用期半年,那么我在這半年內是不是可以隨時走人?而不算違約?我簽的合同三年,試用期六個月,現在我還在試用期內,我想走人,那我就這樣走,什么也不管可以嗎?他們有理由留下我的戶口和檔案嗎?

熱心網友

是的,

熱心網友

在試用期內你想辭職就可以辭職。什么都不用管。他們沒有理由留你的戶口及檔案。當然,因為單位給你辦的戶口的話如另有約定,如約定內有賠償條款你可能需要賠償單位因此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