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7年半,現在鬧離婚,但我們于3年前共同買了房子,房產證上寫她的名字,請問我們協議離婚我們可以平分房子嗎?

熱心網友

盡管房產證寫的是他的 名字,但法律上把這視為婚姻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房子當然有你的產權。你問可以平分嗎?這個問題要具體來分析;一、理論上是雙方共有,也可理解為平分。二、由于你提到的是協議離婚,這要要看 你們雙方如何協議了。如果他提出,房子我全要,或者只補貼給你幾萬元,你同意了并達成協議。法院是尊重你們雙方的協議的,即雙方在利益上可以協商,而不是完全平等平分。三、當然,在某個問題上,你們難以達成協議,就要由法院來裁決財產的分割或孩子的監護權。注意,一般法院在受理離婚案時,不但更愿意雙方協議,而且當雙方或某一方提出由法院裁決時,法庭上仍要履行一個程序,即你們即使已經鬧得不可開交也要再次問你們愿意協議離婚嗎?如果你煩了,愿意在利益上讓步,協議好了。這時,你就放棄了可能更大的應該得到的利益。因為,這時由法院來裁決,可能更為公平,也更能維護你的利益。所以,你在協議中要保持清醒,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熱心網友

法律規定:只要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都是應該均分的!包括房子合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