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客戶做的一個直銷軟件系統,后來懷疑他們做得是傳銷,這種問題怎么才能免責呢? 今年年初我的朋友為一家自稱為直銷公司的做了一套直銷管理軟件,就是下面人員的管理,當時輕信了他們的話就為他們做了軟件,但是現在越來越覺得他們是在做傳銷,當時他們之間也沒有什么書面的協議。 朋友擔心一旦東窗事發,會把他也牽連進去,不知道有沒有什么彌補的措施或者免責的辦法呢? 當時軟件上面已經注明了,軟件版權歸使用者所有,所產生的后果與開發者無關
熱心網友
產生后果不嚴重,畢竟你朋友沒有直接明確的傳銷行為,只是應傳銷者要求,制作了方便其對傳銷行為進行管理的軟件,不會承擔與傳銷相關的法律責任。 最后做注明的“軟件版權歸使用者所有,所產生的后果與開發者無關”是說明著作權的聲明,意在于防止針對軟件版權的著作權侵犯,并非要聲明承擔傳銷法律責任。
熱心網友
假如你的朋友事先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此公司是傳銷公司,則可不必負任何責任.假如明知或應知其為傳銷公司,因為疏忽大意而輕信其為直銷公司,你的朋友也將不能免責,如果此公司確為傳銷公司,建議你的朋友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如實提供證據,以求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