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出具原單位工資,人事關系介紹信,原單位不給辦理怎么辦?這個介紹發信是什么樣的請問,我拿著調令要調動工作,要求出具原單位工資,人事關系介紹信,原單位不給辦理怎么辦?這個介紹信是什么樣的?是否只是幾個證明的字和單位公章。還有別的什么東西嗎?請詳細告之。

熱心網友

只要手上拿的是當地人事(干部)、勞動(工人)部門或主管行政部門出具的且蓋有公章的調令(正式調令),那么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在調令中的時間期限內免費為你辦理調出手續。包括開具干部或工人介紹信、工資介紹信和黨、團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并有責任提供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資變動情況登記表等個人登記證書。以上手續是單位必須為你出具的。況且,你在拿到正式調令前,你原單位已簽字蓋章同意你調出,否則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行政不作為。

熱心網友

做個假證明呀。。。好好簡單的。。。。

熱心網友

工資是證明,人事介紹信就是說你從本單位調入那個單位,請對方協助辦理。對是公章,有照片的話要蓋騎縫章。(沒有該章用公章代替)

熱心網友

向上級部門以詢問的口吻反映

熱心網友

告發他們!

熱心網友

一般情況下手續齊了都會辦,就算是你以前得到了那個蓋章的人也是照樣蓋的。但是如果有一些手續沒辦齊,就不會給你蓋了。如果真的全齊了,又是公務制度的機關,就可以投訴。好多機關腐敗,要給紅包才辦事?,F在又提倡如果工作人員辦事效率低,或者態度不好呀,都是可以反應的。

熱心網友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可到政府法制辦公室去。人事關系介紹信是人事局專用的調令。包括工資關系介紹信。都需要人事部門的公章的。如果人事部門不給你辦理的話,可能你的有些問題沒處理完或者說沒處理清楚,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人事部門是不會不給你出具介紹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