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單位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一開始也沒有給我上三險等我出事以后又給我上的三險。最后我才知道是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有何區別?醫療費要我付50%的費用,我這應該是工傷啊!開始給我付了一些,到后來就不給我付了!我經醫院檢查是軟組織挫傷,單位說:“給你上保險了就按保險走吧!”,公司不出醫療費了我該如何去辦?我想去勞動保障局告這家公司,但我不知如何提供何種證據?請大家幫助我出出主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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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供事實的工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