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項目,在得到比準后還能轉為申請“發明專利”嗎有一項發明,在向專利事務所咨詢時被告知: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但在得到批準后,才發現此種技術在國際上尚無應用前例。請問在此時還可以轉為申請“發明專利”嗎?

熱心網友

如果在你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你不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即使申請了也會被駁回。如果你確實想要申請發明專利,你可以作如下兩種方式進行操作:1、請求撤回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然后就相同的內容馬上申請發明專利。或者2、申請發明專利,并要求在先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的優先權,不過,這種方式的條件是;必須在先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日起的12個月內。否則,這種方式是行不通的。

熱心網友

專利局確定一項技術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的要求遠高于實用新型,“此種技術在國際上尚無應用前例”并不意味著該技術就是發明專利,而不是實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