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份拿的駕駛證,前幾天開車去漢口被交警罰款100元。理由是新手上路要貼標識,沒有貼就給罰了一百元。請問在武漢有這種說法沒有,多少時間才不算新手呢?

熱心網友

對于掛標志,國家法律有規定,全國都一樣,但執行情況(尤其是罰款、扣分)就不一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熱心網友

發錯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