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考上了一所民辦大學,因為學校設施不好,教學也不怎么好,學校說只有讓家長去了,后來我爸爸就去了,學是退了,可交的7000多學費還沒要回來,現在都3年了,不知道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你這個情況沒有說清楚。第一,你們在入學時有沒有一個合同和學校收了學費后給你的一個正式的收據。如果有這個就相對比較好辦。第二,事隔三年,你這個事情還涉及到訴訟時效已過的問題。這個就要看一下你在這三年中有沒有向學校要過錢,而且最好有證據。如果有訴訟時效中斷或者是中止的情況,你可能不會喪失勝訴權。

熱心網友

不知道你是哪個省的。北京市教委有相關規定,開學一個月內退學的,學費退80%,其它費用全退。我想別的省也會有相關規定的。你問問教委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熱心網友

從道理上講,如果學費是全部學年的,那么,是應該退還部分學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