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的全權委托書,我能否替朋友簽委托人的名字呢?望各位仁兄們多指導,謝謝!

熱心網友

在有委托人的全權委托書的情形下,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代理權限內的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相應的民事行為。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實施意見中的相關規定,有如下情形存在時無效:一是逾越代理權限而為代理行為又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二是凡是依法或者依雙方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行為,本人未親自實施而委托他人予以代理的,應當認定此行為無效;三是雖然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了委托代理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如法律規定用書面行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被委托代理的民事行為在委托人的全權委托書的代理權限內,并且沒有其他違法事由存在的情形下,委托代理人可以代被委托人而為相應的民事行為。

熱心網友

若是法律行為的代理,則你簽上委托人的名是合法的,乃行使代理權,絕不是冒簽。依據為民法通則下的法律行為中的代理規定。

熱心網友

在授權范圍內,簽署你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