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因為別人欠他錢一直未還,一惱之下將他人給關押起來(僅僅只是關扣起來,時間很短)后來被人給舉報了,這樣最高刑法判多長時間?最短是多長時間呢?3Q```
熱心網友
一,首先明確兩點,就別人欠你朋友的錢,這個錢是什么性質的錢。 1,如果是賭資,高利貸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索要不成而非法拘禁他人的,按情節,產生的后果是否嚴重來判斷是該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的處罰還是受刑法238條的處罰。 2,如果是因為商業,貿易糾紛或者借款人用于個人消費的債務,索要不成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的處理的通知》已經明確指出了,公安機關(派出所)在制止非法拘禁他人行為的同時,應當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解決。嚴禁公安機關和公安干警以收審、拘押人質等非法手段進行處理。二,就你所述的(僅僅只是關扣起來,時間很短)是多長時間,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只要扣押不超過24個小時,你朋友就不構成非法拘禁罪。《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3條第(1)項就規定了“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才構成非法拘禁罪。 所以你朋友應該是沒事的。不過,給你朋友一點忠告,此類行為少實施為秒。盡量通過合法渠道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聲明:該問題的解答,只是基于代理人依法為當事人辯解之說。絕無助長該行為的 意思!!! 。
熱心網友
看刑法不就知道了
熱心網友
一般不過24小時,交點錢就是了,還不夠刑法來處罰.如果過了,那可能要判了啊.一般是3年,最高15年.具體請參看刑法238條.
熱心網友
非法拘禁行為,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因此,應當根據情節輕重、危害大小、動機為私為公、拘禁時間長短等因素,綜合分析,來確定非法拘禁行為的性質。《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司法實踐中,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犯罪處理:( 1 )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無辜群眾,造成惡劣影響的:( 2 )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3 )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時間較長的;( 4 )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殺的:( 5 )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根據刑法第 238 條第 1 款、第 2 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詳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