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司營業執照辦理中,我就用本人身份中開辦了三部電話,與公司有協議,電話所發生的費用公司負責,現公司倒閉,欠電話費3000余元,電話局找我要,請問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因為公司所用的三部電話,是在營業執照辦理過程中,以你個人身份開辦的,盡管你與公司有協議,電話費有公司承擔,但在電信局追繳話費時,只能向申請開辦人主張權利,所以,你可能委屈,也可能不服氣,但唯一能作的就是先交上欠費,隨即申請撤機銷號。如果該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再向破產清算組主張債權。本案涉及的公司之所以倒閉,系因未繳納注冊資金(或資金未到位),因此,還不能認定為詐騙。欠員工的工資以及房租,也應一并向破產清算組提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算你倒霉--只好自掏腰包羅!!除此之外別無良策!!
熱心網友
你自己同意給公司使用,當然得向你要了; 這樣的公司本身就具有欺騙性質. 玩空手道的,用客戶的錢做自己的生意,能賺就賺,不能賺就賠了客戶的錢,自己撒腿走人,很不道德的商業欺騙!
熱心網友
1.因電話局與你單位沒有關系,所以只能找你,你也只能先付了這筆錢。并立即向電話局申請撤機。2.拿好收費憑據,以債權人的身份,向企業倒閉清算組作債權申請。清算組應該考慮。但可能不能全額拿回。若清算組拒絕考慮,就到法院告他。3.如果清算工作已經結束,那你只好認倒霉了。
熱心網友
這種情況電信公司當然找你要,你只有找公司解決,如果公司不給,只有你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