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海天一色 級別:學者 (2005-10-24 11:44:21) 單位房子的屬性是公房,分配給你朋友的婆婆居住,因此,她只擁有居住權(使用權),而無產權,也就沒有該房子的支配權。所以,一旦你朋友的婆婆去世,單位有權利收回該房子怎樣房子才能歸他所有呢?過戶?
熱心網友
因為不清楚該房子的產權單位的屬性(事業單位或企業?),以及是通過何種方式或渠道得到的?是單位自管房?還是由房管部門托管?一般情況下,該房是單位為照顧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那么這種待遇將隨著該員工的逝去而滅失。因此,公房只能承租,不能取得產權。要解決你提出的問題,不妨從兩個方面操作:1、不管是自管房還是托管房,都可以趁老人健在之際,與單位協商將承租人變更為其兒子;2、假若是托管房,那么,可以在老人去世后,憑相關手續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變更手續。相對而言,托管房的承租變更手續要比自管房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