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回答我的問題! 可是我還有些疑問? 我們公司的離職表上要出納簽名確認借款手續(xù)結清了才可以領工資離職,但是那位同事離職的時候我在外辦事沒有回公司,所以沒在離職表上簽字,后來我也沒有查詢他的借款記錄就將工資匯到他卡上(他要離開本地了,我們公司在郊區(qū),我當時不愿讓他多走一次就沒有讓他到公司去)。如果他真的不歸還公司會起訴我或者怎樣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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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很明顯,你在執(zhí)行職務的時候是有一定的過錯的,你肯定要為你的過錯行為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你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而不是你的個人行為,由此產(chǎn)生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應歸公司,所以,公司應該去向那人主張歸還所借款,而不是向你主張(至少從法律上是這樣的)。公司對你的處罰只是公司內部的處理,即使你有過錯,公司也無權要求你替那人償還債務,除非是那人已經(jīng)找不到,并且也找不到那人的財產(chǎn),公司才可以向你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