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的招考公告中,要求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繳納有關費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清報名序號),并在成績通知單郵寄信封上填寫郵寄地址。2、現場確認的基本程序① 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如本人無法到現場確認,可以委托他人代辦。他人代辦時,務必同時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證(或復印件)和代辦人的身份證件,否則不予辦理確認。)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1張(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寫清報名序號,或由考試機構現場采集考生本人照片; 山東省人事廳要求3、必須由考生本人到現場拍照。 從人事部的公告看考生提交照片與采集照片二者是可選擇的,因此山東省人事廳的要求違反了人事部的公告。我們只要提交了照片就可以了,為什么非要到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