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是我上大學的第七周了。This is already my seventh week at college.請問,我想把它翻譯成:Now I'm seventh week at college.行嗎?如果不行,請指出!!!
熱心網友
個人認為,是不可以的。那樣的話,就好像在說“現在我在大學已經第7個月大了”,給人以不倫不類之感。這樣的表達應該是學習中受到了我們的母語表達的干擾。主系的表達法中,該類強調時間、次數、距離、金額或者天氣的句子,主語還是用代詞指示代詞that/this或者 it比較好。你舉的例子很具有代表性,想起當年學習過程中的疑云重重,結果還是投師無門,不像現在這么方便了。多看些地道的英語雜志或者報紙,對語言、語感和寫作都有很大的裨益!
熱心網友
I think 原句比較妥當點
熱心網友
不行?。。。。。。。。。。。。。。。。?!如果這樣的話,應該在seventh前加介詞in
熱心網友
當然不行.按你改寫的句子,就成了"我在大學里是第七周".漢語和英語互譯時不能逐字對譯.要做到符合各自的文化和習慣.This is already my seventh week at college.直譯是:這是我在大學里的第七周.你在大學里做什么呢?誰沒事去那兒玩?要么是大學老師,要么是學生.根據課文的情景,作者自然就將"在大學里"翻譯成"上大學"了.在第一個句子里,this與week相對應,都表示"時間","at college"是個次要成分.而你所給出的句子,I(我)與"seventh week"并不對應,不符合語法邏輯,所以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