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常任理事國制度緣于羅斯福提出的“四警察”制度,但是總統提出由美,英,中,蘇四大戰勝國享有更廣泛的國際權利,戰后又加上了法國。安全理事會是聯合國中唯一可以授權成員國對主權國家采取軍事行動的機構,有15個成員國,其中5個是常任理事國,永遠有理事資格。另外10個是非常任理事國,任期2年,定期改選。安全理事會要通過決議,必須有一半以上的成員國贊成,而且5個常任理事國必須都不反對,才能通過。所以常任理事國只要反對,就可以憑自己的一票阻止安理會通過決議,這就叫否決權。

熱心網友

別人都說"行",它可以說"不"的就是了。

熱心網友

那東西為了體現“民主”,其實武力就是一切

熱心網友

是最牛逼的,無論聯合國有什么決議,只要有一個常任理事國不同意那就可以廢了!

熱心網友

你知道你就說嘛,可能你也不知道,裝.

熱心網友

吃干飯的,這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