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2000,想辦了手續,賣掉!
上什么手續??原來不都有嗎,再加上公安局的一個證明應該可以了啊
如所返還的車輛的行駛證、車牌(及相關的車輛手續)已損毀或遺失,你可到返還你車輛的公安機關出具證明(需注明你車輛被盜時間及返還時間),到相關部門(車管所、養征所、運管所等)補辦遺失或損毀的手續
買賣雙方必須同時到車輛管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可。
為什么不去問公安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