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森泰小區,業主停車沒有正式的存車費發票,物業說能開據車位占地費發票,還說這筆錢是用于小區道路維修的,業主已經交了物業費,還要交這樣的費用嗎?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怎么處理?
熱心網友
小區內的所有設施都是業主的,物業公司無權收費,堅決抵制。
熱心網友
不交
熱心網友
不要交物業不合理的費用堅決不交
熱心網友
小區車位是房屋的配套設施。配套設施的產權歸誰,主要看其是否進行公攤。如進行了公攤,則屬于全體業主所有,其權利自然歸屬全體業主。如未經過公攤,則屬于開發商所有。另外,在買房時,如果相關規定中已明示了車位收費標準,就應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