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配股未成能否索賠?

熱心網友

其實,很多的配股未成是由股民自身原因造成的,此“苦果”只能由股民自己“吞下”,比如:配股繳款操作時輸錯數量(按規定配股只能少于或等于應配數量,不能超額,否則被視為無效委托),輸錯價格,輸錯交易代碼(如有的股民欲參與A1配,卻輸成A2配,結果買了一大堆轉配股)。操作指令失誤(如有的券商電腦系統配股設置為買入,股民誤打成賣出)等等,都可能導致配股不能成交。股民如果第二天不去打印交割單,不查詢資金是否被劃出,往往會想當然認為配股已成。待發現實際上配股末成時,配股繳款期限已過,補繳也不能了。上市公司的配股繳款期一般為兩周,接理說股民可以在這10個交易日里從從容容地完成配股繳款,但很多股民拖拖拉拉,非捱到最后一日才去辦理不可,一旦發生操作失誤,損失便無法補救。當然,股民操作程序完全正確,卻發現配股未能成交,如查明確與券商工作失誤有關,可提出索賠。依據我國《公司法》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認購配股是股東的法定權利。這項權利具有財產性質,任何組織和個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股東配股權利未能得以有效實現,都要承擔因此造成股東財產損失后果的法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任何公民或組織因過錯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都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不論券商故意還是過失(包括交易傳輸系統管理或維修不善),致使股民下達的配股委托未實施或未成交,都應賠償股民因配股未成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具體計算方式大致為配股上市首日開盤價與可配股股數的乘積,扣減配股所需款數。此外,若券商不能舉出證據證明其沒有過錯,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推定券商有過錯。

熱心網友

其實,很多的配股未成是由股民自身原因造成的,此“苦果”只能由股民自己“吞下”,比如:配股繳款操作時輸錯數量(按規定配股只能少于或等于應配數量,不能超額,否則被視為無效委托),輸錯價格,輸錯交易代碼(如有的股民欲參與A1配,卻輸成A2配,結果買了一大堆轉配股)。操作指令失誤(如有的券商電腦系統配股設置為買入,股民誤打成賣出)等等,都可能導致配股不能成交。股民如果第二天不去打印交割單,不查詢資金是否被劃出,往往會想當然認為配股已成。待發現實際上配股末成時,配股繳款期限已過,補繳也不能了。上市公司的配股繳款期一般為兩周,接理說股民可以在這10個交易日里從從容容地完成配股繳款,但很多股民拖拖拉拉,非捱到最后一日才去辦理不可,一旦發生操作失誤,損失便無法補救。當然,股民操作程序完全正確,卻發現配股未能成交,如查明確與券商工作失誤有關,可提出索賠。依據我國《公司法》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認購配股是股東的法定權利。這項權利具有財產性質,任何組織和個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股東配股權利未能得以有效實現,都要承擔因此造成股東財產損失后果的法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任何公民或組織因過錯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都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不論券商故意還是過失(包括交易傳輸系統管理或維修不善),致使股民下達的配股委托未實施或未成交,都應賠償股民因配股未成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具體計算方式大致為配股上市首日開盤價與可配股股數的乘積,扣減配股所需款數。此外,若券商不能舉出證據證明其沒有過錯,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推定券商有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