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購三居一套,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供暖協議,協議抬頭:甲方為某物業公司,乙方為某公司,協議落款:乙方為本人(業主),沒蓋某公司的公章。現物業公司向法院申請,要求本人繳納供暖費并支付滯納金。我是否應該繳納?請各位大蝦幫忙。謝謝!
應該交,物業并沒有停止給你供暖,并且很大一部分用戶供暖費都是由單位支付的,不管簽屬人是誰使用者還是你。
你簽的字就該你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