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盤下一個店鋪,基本談妥了,就要簽轉讓合同了,但是老板卻說她的身份證丟了,這種情況是否可以和她簽轉讓合同呢?如果簽了,是否應該公證一下合同?

熱心網友

轉讓店鋪:關鍵點在于轉讓方是否有處分權。這就要從幾個方面來查驗:比如他是否是此店鋪的所有人,此店鋪上是否有抵押權的存在……不是只看他的身份證就可以的。

熱心網友

請慎重行事.店鋪老板證明其本人有權可以轉讓店鋪是本案的關鍵,而如何證明其有權轉讓,你可聽聽她的意見再予求證.

熱心網友

如果你能確認店鋪的所有權,可以讓她提供其它的相關身份證明,例如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證明等

熱心網友

可以這樣說,身份證與好要轉讓店鋪沒有直接的關系。只要能證明她有權轉讓該店鋪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盤下店鋪是目的,關鍵是老板是否有權轉讓該店鋪,老板說她的身份證丟失,可以讓她出具能證明她身份,以及她有權處置該店鋪的證據,否則這個轉讓存在較大風險。公證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即使公證,公證處也需要查驗簽約雙方的身份證件,確認簽約主體無誤后,再對轉讓合同進行公證。務請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