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和我共同開公司的合伙人想用公司的錢首付買房,以后自己月供,算公司固定資產,可以嗎我和兩個朋友合伙開了一個公司,有一個是法人,我是后加入的,前兩個月虧損差點散伙了,現在又有了20萬左右入賬,開始他們想買車,考慮如果出了車禍公司承擔不起,就不談此事了,現在他倆想用公司的錢首付買房,以后自己月供,說算公司的固定資產,先讓工人住,這樣可以嗎?算不算公司固定資產?會不會牽扯到法律問題?我是有房的,是本地人。他倆無房是外地人。請法律專家給分析一下,如果買了房我會有什么麻煩或風險嗎?多謝了!
熱心網友
公司的資產的多少已經在公司成立時有明確表示了,他們說算公司的固定資產,如果不進行公司資本變更,至少在證據上對你很不利!你們可以訂立一份協議,說明一下你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即資本份額的多少以及以后如何分配等).如果你不想買房,可以不同意,他們要想處理公司財產必須經過你的同意才可以,否則在法律上沒有效力!!
熱心網友
如果合伙人協商一致,是完全可以的。
熱心網友
對于合伙企業的賬目,各合伙人處置的意見必須達成一致后才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