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我租了一處店面房開店,合同約定租期五年,一年房租4萬,我裝潢投機4萬固定資產投資8萬元,目前固定資產已基本無回收價值。現房屋所有單位破產托管至法院,近日通知我要與我解除房屋出租合同,將此房上市拍賣,此舉將造成我以下損失:1,房屋裝修費 2,固定資產損失 3庫存商品將降價出清(估計損失將達3-4萬)4,與員工解約賠償 5,2005年5月-2006年5月年度預算純收入6-8萬元 請教法律或相關專家我應該如何提出賠償,相關理由,賠償額度及相關理由。非常急,謝謝!
2001年5月我租了一處店面房開店,合同約定租期五年,一年房租4萬,我裝潢投機4萬固定資產投資8萬元,目前固定資產已基本無回收價值。現房屋所有單位破產托管至法院,近日通知我要與我解除房屋出租合同,將此房上市拍賣,此舉將造成我以下損失:1,房屋裝修費 2,固定資產損失 3庫存商品將降價出清(估計損失將達3-4萬)4,與員工解約賠償 5,2005年5月-2006年5月年度預算純收入6-8萬元 請教法律或相關專家我應該如何提出賠償,相關理由,賠償額度及相關理由。非常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