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這個回答有嚴重問題!2。51倍心率的數據是從何而來?以什么心率作為計算基準?如果是以正常人一般每分鐘70到80作為基準的話,2。51倍就是175到200,而此人如年齡已是35歲以上,200就已經超過極限運動心率了,而對于40歲以上的人來說不管進行何種體育運動這樣的心率簡直就是在要他/她的命了,什么人敢如此不負責任的開這樣的運動處方?!如何評定運動量的大小沒有一個適用于任何人的統一標準,通常所說的控制運動心率的指標只是一個保證安全系數最大的參考數據,即使是這個數據也有不同的說法,比如有說是220減去年齡數是不同年齡組的極限運動心率,也有說是這樣計算出來的數據再乘以80% 得出的數據才是不同年齡組的最高運動心率,雖然這些說法不一但有一個重要的關鍵考慮就是保證安全,所以如果是醫生開運動處方一般都是建議比較低的運動心率。實際情況完全是因人而異的,比如說現任美國總統小布什是個長跑高手,幾十年如一日每天堅持三英里(4。8公里)長跑,據他的保健醫生公布的數據(可以在網上查到),他的運動心率最高能達到每分鐘178,這在他所處的年齡組(55歲-60歲)中即使對專業運動員來說也已經是最高水平了!可見這里的2。51倍心率的說法是完全沒有根據、不負責任甚至是相當危險的!。

熱心網友

衡量運動量大小要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如果是一般鍛煉,以不超過2.51倍心跳最好,如慢跑,且不要大汗淋漓;如果是競賽運動如球類,可掌握以運動過程中不過第二個極點為好且第二天能恢復過來,否則就過量了;過量運動是危險的,不提倡!比較好的健身運動有慢跑、羽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