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對經濟實行宏觀調控和對經濟活動進行協調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調整的是特定的經濟關系,是國家在宏觀調控和協調社會經濟運行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具體有以下幾種經濟關系:1、市場主體的組織管理關系市場主體的組織管理關系是指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市場主體內部組織機構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調整這一關系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企業法、集體所有制企業法、私營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和公司法等。2、市場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干預市場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培育市場體系要求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市場分割與封鎖,制止不正當競爭。與此相適應,經濟法把左右市場體系的不正當競爭關系、壟斷關系、產品質量關系、廣告關系、價格關系、消費者利益保護等關系納人自己的調整范圍,調整這些關系的主要有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證券法等。 3、政府宏觀調控關系政府宏觀調控關系是指政府代表國家從長遠和公共利益出發,對國民經濟全局所進行的組織、監督和協調過程中研發生的經濟關系。生產的優化配置和效率的提高主要依靠市場的自發調節,但是各國市場經濟運作的實踐表明,市場調節本身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和消極方面,尤其是隨著自由競爭發展到壟斷階段,對市場機制具有決定作用的競爭受到限制,并影響正常的價格機制,從而導致市場失靈。這就需要通過“國家之手”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以保證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國家經濟戰略的實現。進行宏觀調控的法律主要有計劃法、金融法、稅法、價格法、外匯管理法等。4、社會保障關系社會保障是國家賦予社會成員的一項基本權利。社會保障關系是國家在從事社會保障各項事業的過程中與勞動者及全體社會成員之間所形成的物質利益關系。市場經濟強調效率、兼顧公平,既要克服平均主義,又要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但是,市場本身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需要國家出面進行干預,建立互助互濟、社會化管理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實施社會保障中發生的這類經濟關系由經濟法加以調整,以利于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勞動力資源,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調整這部分關系的主要有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 。
熱心網友
樓上夠詳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