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為,愛一個人,就應該全部得到或者全部給予,否則就不算徹底。是全身心毫無保留的付出。我是一個很安靜的女孩,平時不愛講話。身上也沒有什么優點我交了個男朋友我很愛我的男朋友可我又太自私了,出于我的多疑和不斷的喋喋不休,甚至不允許男友有秘密的表示,最終使他感到厭煩而離開了我,分手后我找過他,可他再也不理我了。現在我知道愛情就像手中的沙,越放松得到的越多,抓的越緊它就溜的越快。真正的愛只有在“主權”獨立的情況下才可以生長,因為愛需要自由和尊重,“殖民主義”只能讓彼此都被愛拖累,直到愛情窒息而亡。 可惜我懂得的太遲了我知道他已經不愛我了感覺我很煩討厭我了,可我還很愛他我不想失去他,如果我們可以重新開始我一定會好好得把握,我會給彼此一點空間不會再天天煩著他,可我們已經分手一個多月了。我知道要想別人喜歡你就先得使自己讓人喜歡,說實話我也很討厭自己,更別指望他還會喜歡我了,所以我想改變一下自己。請問我該怎樣做才會變成一個人見人愛的人,我愛他我很想和他在一起,我幻想著有一天他會回到我的身邊。我該怎樣做才能使他再回到我的身邊再愛我一次呢?請大家幫幫忙吧,幫我想點辦法。我一定會很努力的!——一個想挽回愛的女孩
熱心網友
看了你的回答,可以看出你很愛他,所以很想擁有他的全部,甚至不允許個人秘密空間的存在,這也是你太在意他了。同時也看出了,你自己對這份感情的不自信,自信心不足。要想讓自己有魅力,我覺得樹立自信心很重要,“當你覺得天使們都停在你的肩膀上時,別人看見的就是光芒萬丈的你;當你覺得沮喪迷茫失落時,別人看見的就是不值得托付的你;當你覺得自在昂揚充滿信心時,別人看見的就值得相信的你”。祝你好運!
熱心網友
挽救愛情比挽救生命還困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