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外匯和股票收入,超過200萬,匯入國內的個人賬戶,會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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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只要你不做成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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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應該首先區分居民納稅義務人與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應該就境內境外全部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境內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說的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所說的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所說的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居住超過五年的個人,從第六年起,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該啟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合上述內容,我建議你進行正確區分后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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