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開始改革試點.那部分學校用證書形式,另一部分學校用成績單形式,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有沒有什么相關的措施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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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有關情況。現在的四、六級考試,每次考完以后,大家拿到的是一個合格證書,分為合格和優秀,但是從05年6月起,考試成績將改為分布在290-710分之間內,具體是正態分,均值是500分,一個標準差在70分,成績低可以到290,高可以到710,不設及格分數線,給每個學生報總分和各部分的單項分。將來的試卷分四大塊,聽力、閱讀、綜合和寫作,讓考生了解自己的能力方面哪個強哪個弱,考后向學校給予成績解釋的含義,主要是使學校更好地理解分數的含義,這是近期想采取的第一項改革的舉措。教育部并未規定四六級成績與畢業證、學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