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水上驚鴻”沒有答復,我試著回答一下,就教于各位朋友:“能源信托”由信托公司發行,一般主要投資于能源項目。信托公司會委托一家銀行營業網點代理發行,有信托期限和信托規模。信托計劃成立后,信托期間委托人不得單方面提出退出或終止,但可通過轉讓信托合同的方式轉讓信托受益權,受益人可自行尋找受讓人,并自行協議價格。信托收益一般每年分配一次,信托期滿后,信托資金與最后一次信托收益一并支付。信托公司在發行時承諾的收益雖然是預期收益,但如果運行正常的話,屆時是能夠保證的。當然。作為一種投資,也存在一定風險(較之股票基金,風險小很多)。今年以來,有天津信托推出的力神綠色能源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期限2。5年,預計稅前年收益率:4。8%;西部信托推出的陜西能源化工資金信托計劃,設立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三種信托期限,一年期資金信托實際年收益率預計為3。5 %,二年期資金信托實際年收益率預計為4。0%,三年期資金信托實際年收益率預計為4。5 %。詳細內容,你可以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