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個信用社的朋友等錢用,打算把他在信用社的職工股份以原價讓3分之1(大約一萬多)給我,請問合不合算?

熱心網友

首先,信用社在近幾年都不可能上市的,因為,它無法達到上市的條件。其次,信用社的股金在目前是不分什么職工股或者是什么“外部股”的,你的朋友急需用錢,可以按要求退股的,據我了解,是可以退的,他沒有必要給你轉讓的。第三,就是轉讓給你,也無法過戶的,這一點,你的朋友可能很清楚的,因為他是信用社的職工啊,不可能不懂的。 不知道我的答復你滿意否?同時,我要問你了解信用社的體制嗎?另外,你如果是一個投資家的話,按你的朋友的價格,如果能轉讓過戶的話,是很劃算的了。

熱心網友

應該合算的,但你一定要拿到股權的證明,并且可以拿到每年(或一定期限)的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