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電力市場節點電價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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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點電價法由Schweppe 等人于1988年首先提出,它實質上是一個基于最優潮流的算法。用這種方法得到的節點電價受4個因素的影響,發電機邊際成本、系統容量、網損和線路阻塞情況,由此,采用節點電價法不僅得到了計及輸電阻塞的發電計劃,而且求出的節點電價也為阻塞費用的分攤提供了依據。但節點電價在實際應用中也存在明顯的不足。研究表明,節點電價對運行條件和網絡特性相當敏感(也就是阻塞情況會明顯影響電價),導致發電商和用戶承擔的阻塞費用及電價波動太大。因此,在實際應用中引入了輸電容量權作為一種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輸電容量權實質上是通過雙方預先簽訂合同來規定阻塞分攤方式,目前存在3種基本輸電容量權模型:合同路徑、合同網絡和網絡外部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