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喜歡對方,他提出同居,我拒絕了,畢竟了解對方都還不夠。請問感情到什么程度才適合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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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他 就答應他 現在21世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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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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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愛情成熟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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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好不要同居.當你和第一個人住在一起,那種興奮感,那種新鮮感,那種激動,只有一次,當你們結婚真正住一起,或者當你與別人結婚住一起時,那種新鮮感已不再.我雖然很喜歡我的他,也想和他住在一起,因為可能以后會分開就再也沒機會了.但是我還是堅持把我的那種新鮮感保留給與我結婚的人.畢竟與你結婚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人.兩個人一起開始新生活,一起憧憬未來.以后家庭也會穩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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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女孩子么? 同居對你的影響還是很大的,所以你要想好,不過我覺得還是自己有自己的生活好,還沒結婚就天天面對面,以后結婚他就該煩了。所以還是有自己的生活。偶爾的在一起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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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難說!跟著感覺走吧!不過我相信你是一個好女孩子!

熱心網友

如果你不想和他天長地久你就選擇同居,經驗證明同居能大大減少結婚的可能.如果他真心愛你,你也愛他,就結婚吧.同居真的是冒險,受傷害的永遠是女人,聰明的你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啊!

熱心網友

同居這個東西只能是靠兩個人的感覺,并不是說到什么程度。

熱心網友

你做得很對,還是不要婚前同居好,免得同居后變了掛,終生遺憾。既然愛,那就盡快籌辦結婚。只有結婚,才能永結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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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的地好,我個人認為,沒有結婚前最好不要同居,愛一個人并不一定非要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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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結婚之前都不要同居。做愛與同居是兩回事。還是小心謹慎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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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同居,我拒絕了,畢竟了解對方都還不夠。———你想得對、也做得對。感情到什么程度才適合同居呢?————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對待。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和考驗,看看他對你是否真愛、看看他是否能成為你未來的伴侶,還要考慮一下你對他摯著的成度,愛的深不深。如果你們雙方都愛到了難舍難分的那種心情、那種程度了,結婚同居那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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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同居是不合法的,但如果你們之間真的很相愛的話,同居也未嘗不可,一來增進感情,二來朝夕相處可以讓彼此更加了解對方的性格習慣等方面。有利于性格的磨合,同時也可以了解到彼此之間是不是真的合適,因為性格上是否和得來對感情有很大的影響的,我和我女朋友的分手就是因為性格不合,最后導致感情出現裂痕。總的說來是利大于弊,但如果你對你的第一次很在乎,要求把它留給你的新婚之夜的話,那你得好好慎重考慮了。同居難免發生性生活的哦!!好好把握吧,祝你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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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好,并不代表非地同居才能說明愛的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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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就同居,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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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也得兩年后比較了解對方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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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結婚手續前從民間及現代法律來說都是不能同居的,不然會有很多問題出來。到時后悔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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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這東西很微妙,一時也說不清,只要你們感覺可以,就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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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前千萬不要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