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離婚,可是在前年我父母托我買了一套房子(父母是外地戶口,我現(xiàn)在是北京戶口),當時由于外地人員辦理房產(chǎn)證手續(xù)煩瑣,所以就用我的名字辦理,錢是由我父母從外地通過銀行匯到我的帳上。如果我們離婚,這套房子是不是會視同我們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來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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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中通常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除非你有足夠說服法院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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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現(xiàn)在誰住著呢?如果是你們,那你可以把父母接到家里來住,如果上法庭,父母可以為你作證,你可以給父母補個收款收據(jù)。還有,如果你老公不知道房子是你的名字,你就不必告訴他。離婚時不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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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一定如果你有銀行的匯款證明以及證明這筆錢是屬于你父母的話是不會分割的建議咨詢律師法律對這些條款是有詳細的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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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麻煩如果你愛人是個有良心的人相信他不會打這套房子的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