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律允許范圍內,一對夫婦可以生幾個孩子?
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贁得褡逡惨獙嵭杏媱澤?,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