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7歲,前年花13。2萬買房,欠債7萬,我想撫養女兒,但每月才1000左右的收入,他每月有2000元收入,法院能把孩子判給我嗎如果孩子給我,財產如何分割房子會分給我嗎債務如何分

熱心網友

一般情況下,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是以有利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為前提的,尤其是當子女年齡較小時。因此,如果你認為自己完全勝任孩子的撫養問題,那么,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孩子由你撫養,男方支付撫育費,額度在月均收入的20-40%;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以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后財產夫妻共同分割;房子是兩年前購買,應視為共同財產,你可以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給你,但在判決之前可能先要對房屋進行評估,那么你要房子,可能就要向男方支付一定數量人民幣作為補償;至于購房欠款,你也應當承擔應由你承擔的那部分。

熱心網友

關于財產這一塊,結婚后經雙方努力共同獲得的財產是可以分得,比例會照顧弱者。就是說如果你有證據他有婚外情的話,會對你非常有利。

熱心網友

要先搞清楚你們為什么離,是他虧待了你嗎,你有證劇嗎,資料不完整。

熱心網友

只要你有穩定的收入,女兒一般是判給你的至于財產分割則相當復雜,你說得太簡單了,最好咨詢專門的律師則不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