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六日梅園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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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時年33歲的江西人林綿福因經濟拮據而萌發搶劫惡念,遂從汕頭伙同范永法一起作案。同年10月上旬,林綿福選擇汕頭市區梅園某幢2樓盧某的家為作案目標后,打電話到深圳告知范永法,并要范永法再找幾個人幫忙。范永法遂招引同案人梁云峰(已判刑)及“阿勇”、“阿軍”(身份不詳,均在逃)參與作案?! ?001年10月30日凌晨4時許,林綿福、范永法及梁云峰、“阿勇”、“阿軍”攜帶鐵水管、水果刀等作案工具,竄至梅園某幢樓下,5人從樓下攀鐵窗罩爬上該樓的3樓天臺后潛入室內。范永法、“阿軍”各持刀威脅被害人盧某夫婦,并用膠紙貼封他倆的嘴巴、眼睛及捆綁手腳。林綿福和梁云峰則卡扼盧某的兩個兒子大盧、小盧的脖子。兩個孩子驚醒后哭叫起來,兇殘的“阿勇”竟用鐵水管朝兩個孩子的頭部擊打,致大盧重傷,小盧頭顱腦重傷死亡。 今年7月29日上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執行大會,會后曾參與制造震驚一時的汕頭梅園入室搶劫案的江西省男青年范永法踏上不歸路,其老鄉林綿福因有重大立功表現,被從輕判處死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