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到底是不是永久由本人所有?幾年以后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們都是再婚的,如果我想把財產留給我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一定要寫遺囑?什么樣的情況下寫的才算遺囑?一定要有律師在場嗎?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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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說的情形,應該去作婚前財產公證,這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做,確實有點別扭,但倘若雙方都是心底坦蕩蕩的也無所謂,不會影響雙方感情的。如果你想用遺囑的辦法處理身后的財產,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1、你必須有你遺囑里處分的財產確實屬于你婚前所有的證據,如果到時候財產所有權分不清楚了,你遺囑里的處分會是無效的;2、遺囑最好公證,當然也可以委托其他無利害關系的人或者遺囑受益人。如果你只是一個人偷偷寫下遺囑,別人不知道,到時候遺囑很可能不出現,你的心愿就不能實現。兩者比較,我認為進行婚前財產公證較好,可以省掉以后可能產生的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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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公證為了你們的孩子和將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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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是一種保護措施,主要目的是避免日后一旦感情出現瓜葛,在財產分割上不會出現因如何認定歸誰所有的糾紛,是否需做?做與不做,因人而異,悉聽尊便。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可以看出,婚前財產不以婚姻關系建立而改變性質,結婚幾年后即變成共同財產的說法是個誤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至于你在再婚時或再婚后,打算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孩子的想法無可厚非,可操作的辦法未必非遺囑不可,也可采用贈與形式,兩者的區別在于都是將財產給孩子,但一種是在生前,一種是在百年之后;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到場作出,而遺囑是一種單民事法律行為,即:遺囑是立遺囑人單方的意思表示,他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不需經任何人同意,便可發生法律效力。一般情況下遺囑必須用書面形式做出。為了確保遺囑是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遺囑必須又遺囑人親自訂立,任何人不得代替。因此遺囑不適用民法上的代理制度,法定代理人也不得代理無行為能力的人訂立遺囑。盡管遺囑人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訂立遺囑,但不論采取何種形式訂立遺囑,都必須是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你可以自書遺囑,也可以采用代書遺囑(由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或公證遺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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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因為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結婚前的財產不因時間的延續而變成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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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按常理來說,是永久由本人所有。但如果你再婚,婚前財產又沒有進行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若干年后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那也說不定。如果你后任的那一位比較開明的話,她(他)不會和你計較財產得失,如果自私心重,那肯定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到時你無憑無據,又說不清。為了不留下后患,你可在再婚前,把本人的財產到公證處公證一下。具體怎么樣公證,到了公證處,人家會對你說明的。如果你想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孩子,還是寫一份遺囑比較好。至于在什么情況下寫,我想最好是找一位律師咨詢一下,具體需要什么程序。這個不用怕麻煩,雖說現在付了點手續費,總比以后萬一出點什么事情要省心的多。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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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必須要!不要遲疑!去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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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二婚,公正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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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前財產多且不放心他(她)就要了。要不以后找誰評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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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公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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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今后兩口兒及雙方的兒女為了財產而扯皮,你們再婚時最好還是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好些。沒有公證的財產結婚滿8年就自動轉為夫妻共同財產了。公證了就不會變為共同財產,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的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這樣就堵住了雙方的子女就財產的問題扯皮。如果公證了一般就無需另立遺囑了。只有要改變法定繼承時,才需要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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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切都在明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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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的《婚姻法》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屬個人所有,不應時間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辦理公證手續。如你認為不放心,有必辦理公證,可以辦理一下夫妻財產約定公證。需要你與你愛人同時到公證處辦理。你如果想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孩子可以采用遺囑、贈與、生前轉讓的形式。如果你需要寫遺囑我認為以公證遺囑為好,公證遺囑在法律上為最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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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為愛可以放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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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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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公證。(1)你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對重新結合心里不是很踏實;(2)現在的人很難說,他與你的結合是否是看上了你的財產(假如你有很多財 產);(3)生活的道路還很長,以后的事是無法預料的;(4)公證后,假如有事,是一重保證;沒事,可以作為一張廢紙。公證時最好請一名律師。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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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沒有必要做這種小人之事,既然在一起了,就不要考慮的太復雜,財產到最后,還是誰也帶不走了,不要為此傷了活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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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公證.為了你的財產.為了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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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會比較保險,免得以后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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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正,但是得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最好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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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解決不了婚姻問題,不要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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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公證。婚前財產只要夫妻雙方認可;立居簽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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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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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做了,現在還想安安穩穩生活嗎?還是珍惜現在的婚姻吧。兩人的孩子都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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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證,遺囑最好也去公證一下,以免將來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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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因結婚而改變其財產之歸屬性質,故不公證并不影響財產是婚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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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自己的情況,如果你認為你的財產很大,不公證可能會對對你以后的生活造成影響的話,那你就去公證一下.如果你的財產不是很多,就算以后你們離異,也反走你多少東西,那就沒有必要去公證,畢竟他(她)和你曾經相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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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去公證好,然后寫一份遺囑給你的律師留著,一但發生意外,就宣布這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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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是應該的,首先,你都在想這件事了,從你的心理上看,公證是必要的,因為不公證你的心里一定不踏實。你的這個想法:第一說明你對自己的再婚并沒有信心守到頭。第二,可能在組合家庭中,你的另一方對你的子女的態度,你還無法捉摸,你對你子女的未來不放心。第二公證是雙方坦誠相待的一種方式,中國人過去總是對這種含含糊糊,導致了許多麻煩,不管怎樣,公證歸公證,恩愛歸恩愛,這是兩碼事。第三,因為是重組家庭,婚前與婚后的雙方財產做一次公證都是必要的,你僅是提出對婚后的財產進行公證,我認為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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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你還是去公證好,然后寫一份遺囑給你的律師留著,一但發生意外,就宣布這份遺囑。如果沒事就在律師那里放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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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正,必須是要在婚前進行的,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去公正處,必須由夫妻雙方及公正員簽字并蓋章,并記錄在案的,即使是再婚也一樣,你也必須在婚前去做財產公正,經雙方同意,雙方財產由各自保管,這樣等你到了古稀之年,立不立財產的歸屬人,都是由你的子女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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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再婚為了以后不發生財產的爭執最好去公正.遺囑也可以寫一份,但不一定要律師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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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要公證,因為你們現在都是再婚,為了避免以后為了財產而鬧意見.把財產留給你自己的孩子,最后咨詢律師,盡量做到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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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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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寫一個省心些,有沒有律師一樣,最好要多一個與你財產毫無利害關系的證明人,你可以到社區居委會請人幫你做證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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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讀讀新的《婚姻法》吧,或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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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永久都是自己的,就是需要公正,在婚前。公正之后,就不會變成夫妻共同的了。如果之前公正了財產,把財產留給孩子就不用寫遺囑了。如果怕發生意外情況,就請一個律師咨詢一下,寫一個遺囑也是可以的。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寫,而且是有效的。不一定非得律師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