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想請教一下,我一個月基本工資800,另外獎金和補貼共計900,8月中旬因為7月的工作出錯而辭職,我以為會給我開半個月的工資,至少400.但老板沒給我開工資.問原因,他說:公司獎金全額400是在沒犯錯的情況下,但我7月出過錯,應該從7月工資中扣掉,這樣就和8月半個月的工資抵消了.這樣算工資對嗎?扣獎金是什么時候扣的?做半個月沒有補貼嗎?請教各位!!

熱心網友

已發的獎金再在下個月扣掉是非法的,可據理力爭,或申請勞動仲裁。

熱心網友

如果你所在的單位是私企,那么這樣的事情很不好說,這樣的細節問題很少去依照法律,很多都是老板說了算,他認為這樣做對公司有利就這樣做,而且總能給你說出來個理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