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術前身體健康,因剖腹產手術做硬膜外麻醉時。損傷脊髓神經致使胸部以下無知覺,下肢癱瘓至今已3個月,期間由于醫生疏忽還給其臀部造成3級燙傷,給病人和家屬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其醫院沒有燒燙傷科,和康復科,沒有正規的康復醫生來指導恢復,家屬再三要求轉院治療,院方不同意給拿錢轉院治療。我妹剛結婚不到2年,經濟條件有限,還有剛出生的嬰兒需要撫養,因此事故也沒辦法吃母奶,我們再三要求院方先支付點病人孩子的生活費用, 院方也一直不答復要求,面對此現狀,我們一直也想用武力來解決,知道那是違法,可---,我們應該怎么辦?從何下手解決?
熱心網友
脊髓損傷后引起的截癱主要有以下癥狀和體征:1、雙下肢肌張力高,也就是雙腿硬。2、雙下肢腱反射活躍,也就是敲膝下時,腿抽搐。3、脊髓損傷平面以下痛、溫覺減退或消失。4、有病理反射。醫師才能做出來。5、大小便失禁。要去法院申述,不能盲干。你們會得到應該得到的。
熱心網友
你好這沒什么說的 若確如你說 直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法律會還你公道的 本來作為醫生不該這么說 可實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