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會上難免與人發(fā)生口角,甚至動手,比如說一個人無端受到別人口頭侮辱戲弄,但是又打不過那個人,情急之下用刀將那個人捅死或捅傷,這該怎么處理?我知道這肯定是有罪的,甚至是死刑,但是我認(rèn)為這是個棘手的問題,古人有云“士可殺不可辱”,人在這個氣頭上用法律解決不太現(xiàn)實(shí)吧,請專家給我一個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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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侮辱你,他是侵犯了你的人格權(quán),但是,這不足以構(gòu)成你剝奪他人生命的前提條件。如果你這種行為是合法的,那人的生命權(quán)利將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也將陷于無序。人的所有行為都應(yīng)該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實(shí)體權(quán)利和程序得到規(guī)范,這樣權(quán)利和自由才能得到保障。試想,如果允許義憤殺人的情況存在,你自己的生命權(quán)每時每刻也將處于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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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殺人的情況仍然屬于故意殺人,應(yīng)該確定為故意殺人罪,予以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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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維護(hù)社會安定有效工具,若一味武力只會增加問題,古人不也有云: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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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有脾氣的,忍耐度也是有大有小的,如果在氣頭上就可以不考慮法律的作用,那法律的意義就蕩然無存了,要知道,法律首先是起約束作用的,其次才是懲罰犯罪,既然約束不了了,就只好懲罰了。